炼铁厂 | 实施工作纪律"八条"
发布日期: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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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白热化的社会竞争,面对汉钢生存发展的又一关键之年。作为公司主要生产单位的炼铁厂自感责任重大,不可懈怠,深知生产目标任务艰巨,必须全力以赴。
今年2月,炼铁厂明确了核心团队成员由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和高炉正副炉长构成。并同时下发了炼铁厂核心团队成员工作纪律八条。也就是炼铁厂核心团队每个成员与全年目标产量捆绑,与管理考核制度对接的同时,工作纪律八条是管理人员日常考评的一个重要内容。
工作纪律八条,明确了工作漂浮不实,不能令行禁止;面对工作任务,强调客观,未能尽职尽责;开会迟到;因工作需要手机电话不能当时应答;生产、设备事故突发后,第一时间没有赶到现场组织并参与;对员工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化解;炼铁厂微信群反映的本单位事情不回复;工作等、靠、要没有创新;斤斤计较,推诿扯皮,没有全局意识。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的,每次按100元处罚。
工作纪律八条从2月20日执行,3月份已经与考核挂钩,从而大大提高了炼铁厂核心团队的执行力、战斗力、凝聚力。工作纪律八条实施,为全年生铁目标任务的完成,将提供过硬的工作作风支持。